出國|后豐大橋女師墜橋命案大逆轉無罪 家屬不願表示意見
民國91年間發生的台中后豐大橋陳姓女老師墜橋命案,兩被告王淇政、洪世緯被判有罪三審定讞,去年2月最高法院裁定「再審」,今天上午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陳姓女教師家屬對此十分低調,不願表示意見,陳女叔叔說,陳母出國,一切將等陳母回來再說。民國91年,王淇政與陳姓女教師相約后豐大橋談判分手,不料,陳女卻墜落橋下死亡,家屬認為陳女沒有自殺理由,認為是陳女男友王淇政及友人洪世緯將陳女丟下橋極速娛樂城註冊判有罪,但兩人否認犯行,律師認為是冤獄,申請再審,去年2月最高法院裁定「再審」,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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